经审讯,落网的李某君、董某波、李某儒和张某才,对其结伙利用GOIP设备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该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头目是李某君,董某波、李某儒和张某才则是团伙成员。李某君等4人都是吸毒前科人员,他们为赚快钱,陷入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深渊。
涉案人员:左李某儒 右董某波
2020年10月,李某君通过“蝙蝠”网上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昵称叫“小淘气”的网友。“小淘气”向李某君介绍了一个坐享其成的“赚钱”好办法,只要在家装上一台GOIP设备,将其提供的电话卡插到设备的卡槽上,就可以轻轻松松“赚钱”了。
李某君一开始拒绝了,但是在网上与“小淘气”一来二往,聊熟了也就陷进去了,被“小淘气”开出的每天1000元的丰厚条件所吸引,开始帮助“小淘气”分发工资及管理手上持有GOIP设备的人员。
后来,李某君还发展了董某波、张某才、李某儒等人参与共同犯罪。
化州警方提示,对网络上发布的“招工信息”或“兼职信息”要仔细甄别,切勿贪图眼前蝇头小利,参与出租和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收款二维码等。同时,要严防被犯罪分子以“熟人介绍”“网上招募”等方式利用。为GOIP等网络设备提供场所、接受、安装等服务,则成为帮助其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陷入犯罪深渊。
目前,嫌疑人李某君、董某波、李某儒、张某才等4人,因涉嫌电信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张某东和陈某建2人,因尚未构成犯罪被教育训诫后释放。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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