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茂名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近日,申请人庞某因工作在高速公路被货车撞伤,随后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某交通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仲裁院,要求确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以便其申请工伤认定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接到仲裁申请后,为尽快化解纠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集中办案力量,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
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仲裁员首先向各方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交通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从有利于伤者康复的角度,多站在庞某的角度考虑问题,尽快完成理赔。同时,仲裁员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功能障碍等级的相关标准细心计算出了赔偿金额,建议双方参考该金额进行协商。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庞某获得24万元赔偿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向仲裁院申请撤诉。至此,该起纠纷成功得到解决。
近年来,茂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受理仲裁案件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首位,积极发挥仲裁调解作用,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及时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茂名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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