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交警一大队及支队机关警力在市中心城区设置两个查车执勤点继续针对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在当天的行动中,共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起,其中近半数是不戴安全头盔。
昨天下午,记者随交警来到河西的厂前交通岗,现场目击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名妇女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路过此处时,交警将她截停检查,发现她未携带驾驶证以及行驶证,交警于是扣留了她的摩托车,这名妇女最终徒步离去。
记者发现,当天的行动中,不少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从统计数字来看,当天的行动共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起,其中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30起,位列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之首。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在平日的执法中,不戴安全头盔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不戴安全头盔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扣2分,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实在太明显了,我们交警当然得制止并处罚。”
一个因驾乘摩托不戴头盔被交警处罚的青年人表示,他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天气太热,戴头盔难受,而且平时看到不少人开摩托车都不戴安全头盔,觉得被交警查处的机会不大,所以就抱着侥幸的心理不戴头盔,“没想到这次被交警查到了,以后骑车要戴头盔。”
据悉,当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0人,警车8辆,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起,其中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30起,摩托车未悬挂号牌5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25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3起,强制收缴拆解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5起,扣留摩托车30辆。
当天的另一个查车执勤点设在市区官渡路与光华路的十字路口附近。记者在这个执勤点的路段看到,一些本来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看到前面有交警查车,竟不顾危险,掉头逆行以逃避检查,其中一名年青女士一边开摩托车逆行,一边挥手示意其他摩托车司机:“前面有交警查车!不要往前开了!”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市政府今年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治摩治超”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交警将对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市民开摩托出行,司机和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记得随车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切勿触犯法律,否则除了被交警部门处罚,同时也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茂名日报记者 谢力忠 通讯员 茂交宣 转载自茂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