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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吴懂子饮品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吴懂子在未经“益禾堂”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饮品店招牌、广告宣传灯饰用品上突出使用与“益禾堂”注册商标的“益禾堂”字样作为标识用于经营,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权物品:奶茶杯2350个,食品袋(100个/扎)31扎; 2、罚款二万元。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2
茂名市电白区益小食品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孙伟勇在未经“益禾堂”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经营的店门招牌、广告宣传灯饰用品上突出使用“益禾堂”注册商标的“益禾堂”字样作为标识用于经营,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六千元罚款。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来源: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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