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8论坛

  • 0668-2210668
  • ...茂名人,茂名事,茂名资讯网!
搜索
查看: 4147|回复: 0

“不得设校内小卖部”并非新规 执行需避免一刀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并非新规,但都留出了执行的空间,避免了一刀切。由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起施行。规定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城市如深圳就进一步明确,向学生提供吃住、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模式管理的学校,可根据需要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设置食品小卖部。确有需要设置的,须获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不符合上述原则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食品健康安全事关青少年成长,由于地域和校情的千差万别,中小学的小卖部、超市,是一个长时期的客观存在。本质上,学校里的小卖部或超市不是“问题”,如何规范管理才是问题。做好源头管理,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把食(产)品安全关、严把价格关,才是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健康的重心所在。

来源:南方日报

0.jpg
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668-2210668

客服QQ点击咨询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226272749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1-2015 http://www.06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X3.4 粤ICP备190324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