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锦上添花固然好,雪中送碳更可贵。日前,化州法院成功调解一宗拖欠货款及工钱纠纷,为急需生活费维持家庭开支的原告及时送上了温暖。
原告刘某及其妻子靠为过路的车辆补胎谋生,被告张某于2020年2月起在原告处换轮胎、补胎等,被告一共拖欠原告货款及工钱12000元,后被告分两次共向原告还款4000元,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及工钱8000元。原告向法庭陈述,他夫妻俩经营的是小本生意,靠出卖劳力挣钱,加上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家中有孩子老人都需要赡养,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未再向原告偿还剩余欠款,迫不得已才起诉到法院要求取回货款及工钱。
庭审刚开始时,被告张某答辩称在单据上签字的不是被告本人,不应当由他偿还欠款。后来,在承办法官的仔细询问及调查下,发现签字的应该是被告雇佣的司机,被告也承认了这一事实。于是,法官给双方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被告认识到被告所雇佣的司机是被告的代理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被告来承担。见被告有悔过之意,法官顺势安抚双方的情绪,促成原被告顺利调解,被告同意偿还剩余的全部欠款。原本心情沮丧的原告刘某在签完调解书后,带着满满的感激之情对着法官和书记员连连点头道谢,微笑着离开了法庭,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不能让对方既亏了钱又寒了心。希望大家遇事多为对方着想,时时怀有恻隐之心和感激之情,努力营造和谐温馨、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
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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