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我省新冠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织密全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网,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于2月16日起对全市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围绕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对人群较为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密闭通风不良场所,如大型商超、影剧院、KTV、住宿场所、沐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月子中心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顾客进场测温、扫码、戴口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以及场所消毒通风、人流控制等情况,同时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和集中空调使用和检测等卫生管理情况。
卫生监督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90间、月子中心9间。对疫情防控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共立案件16宗,对违法经营者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及时排查了我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风险和卫生管理工作漏洞,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通过对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增强了公共场所管理者的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地卫生监督所的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稽查,提高了各地卫生监督员的公共场所执法管理水平和案件处理技巧,更好地履行卫生监督工作执法为民、守护健康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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