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安全养犬意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市容环境,4月22日晚上,市城管执法局、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城中派出所、河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中,执法人员对小东江两岸开展巡查,对不按规定使用狗绳或嘴套、不及时清理动物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教育。“按照《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携带宠物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当有效约束宠物,牵好狗绳、戴好狗罩并即时清理宠物粪便。”执法人员现场向遛狗市民耐心讲解,“根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携带宠物未有效约束宠物,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广大市民依法养犬行为,城管部门将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在市民遛狗比较集中的时段和重点区域、路段进行巡逻检查,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共同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注入正能量。
来源:茂名人民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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