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市水务局班子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答群众关心的小河流治理、沿海海堤建设、袂花江的规划发展、农村供水、防御山洪灾害、水库移民等热点问题。
高标准打造袂花江一江两岸
为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推动城市新布局,市水务局拟高标准打造袂花江一江两岸,彻底解决袂花江中下游平原中心城区的防洪排涝问题,使得中下游城区段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同时大幅改善水东湾、博贺湾两个湾区的水生态环境,按照“通江达海,安全为本;蓝绿联袂,生态优先;水舞潘州,城水共荣”的治理理念,助推袂花江生态大保护和高铁新城规划建设重点工作。
计划在今年年底完成农村饮水整改
目前我市正开展农村供水问题整改及“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农村饮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改造提升,计划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我们将与各地水务部门及相关单位一起通过各项措施保证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
无河道采砂证采砂将受到处罚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无河道采砂许可证开采河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非法采砂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非法采砂作业工具;危害防洪安全、损坏工程设施、损害水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可采区非法采砂两次以上的;
(二)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采砂的;
(三)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的;
(四)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停泊区并实施非法采砂的。
这种情况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依法取得取水权的单位和个人,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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