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体入学安排次序及办法 (一)入学安排次序 1.户籍生 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就近安排区域学校入学: 第一批: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且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批: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安排入学。 第三批: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户(户口挂在亲戚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 2.统筹生 (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房产证。 第二批:有购房合同及发票。 第三批:有租赁证。 (2)其他符合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二)入学安排办法 1.城区小学入学安排 (1)单校划片的,其服务范围内的户籍生可全部报名该校。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学生直接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以入学安排次序安排入学。按入学安排次序无法确定的,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有被抽中的学生统筹就近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多校划片的,先按照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小学,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小学,以入学安排次序安排入学。按入学安排次序无法确定的,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没有被抽中的学生可志愿到本服务范围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统筹就近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户籍生可志愿所属行政区域内任一所小学,若志愿学校学位足够,即可获得该校学位。若学校学位不足,则优先安排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学生,剩余学位则在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进行随机派位确定,抽中的学生获得该校学位,没有抽中的学生可重新志愿就读学校或统筹就近安排到本行政区域内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城区初中入学安排 按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按招生计划安排入学。户籍生优先安排,统筹生统筹安排。化三小、化四小毕业的统筹生按学生意向和入学安排次序统筹安排到化二中、化六中、石龙中学、儒城学校及化七中就读。统筹生统筹安排时,尽可能尊重学生的意向。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实验中学初中部的学位,根据就近的原则安排给户籍在河西街道河茂铁路以北、罗江以南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若该范围的学生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实验中学初中部的学生。余下的学生再与河西街道罗江以北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一起,均衡随机派位到市第一初级中学和市第四中学就读。 3.乡镇初中入学安排 (1)平定镇、播扬镇、那务镇、合江镇、林尘镇、中垌镇、新安镇、同庆镇实行均衡招生,平定中学、圣古初中、播扬中学、播扬二中、那务中学、银丝初中、合江中学、陵江初中、林尘中学、林华初中、中垌中学、榕城初中、新安中学、新安一中、同庆中学、同庆初中根据招生计划,随机派位确定学生。中心学校属下的联办初中按学生志愿及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就读。 (2)杨梅镇的学校按学生志愿安排。 (3)良光镇、丽岗镇、长岐镇、笪桥镇、石湾街道、南盛街道、官桥镇、宝圩镇、文楼镇、江湖镇、兰山办事处辖区内只有一所初中,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直升到本镇(街道)初中就读。 4.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纪律,在确保避免“大班额”前提下,可根据学位情况、办学特色和学生意愿自主合理招生。 5.未在户籍所在区域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到户籍所在区域的初中就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6.属征地户照顾安排对象的,需提供原征地协议及就读学生与征地户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属任教学校教师子女提出申请在任教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安排在任教学校就读。属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属职能部门审核,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按有关政策办理。 7.统筹生在户籍生安排结束后,小学由中心学校按方案统筹就近安排就读,中心学校无法安排的,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就近安排就读;初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按方案统筹安排就读。 8.小学入学安排工作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在市教育局监督下完成。小学升初中入学安排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完成。随机派位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三)入学安排的程序 1.信息登记 登记形式: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中心小学一年级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报名。小学升初中采用在学校报名及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相结合的形式。 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如实填写《2016年化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本人记住密码),确认无误后打印该表并按规定时间到区域学校报名审核。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如因此错过电脑派位时间的则责任自负。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逾期报名不受理。 小学升初中:在化州市内小学六年级就读的按《关于2016年小学六年级教育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的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化州市外就读六年级的请在2016年5月4日至6月20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 2.报名审核 网上信息登记后,请家长务必于下列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取报名回执。逾期报名不受理。 小学报名审核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请在上述时间内带齐入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2016年化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所属区域学校(可对照学校招生范围确定)验核,并在《2016年化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初中报名审核时间:按市教育局2016年4月20日的《关于2016年小学六年级教育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的时间,在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验核。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3年以上的非城区户籍毕业生,可申请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初中就读。具有城区户籍、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和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的子女,按期带有关资料到化州市教育局基教股验核。 3.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审核时需交验的资料 请带《2016年化州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交学校验核。 (1)户籍资料:户口簿(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相关资料)。 (2)住房资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由房产局开具)等相关资料。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或租赁证(由房产局开具)、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计划生育证明。 4.资料审核 小学报名后由各中心学校收集、汇总资料,分别送市公安局、房产局审核。 5.报名公示 经审核后,各中心学校将报名及审核情况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并向社会、家长公示报名及审核情况。 6.入学安排 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按方案安排入学。 7.公布结果 安排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公布时间: 小学:2016年8月23日 初中:2016年8月15日 8.结果查询 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可到区域学校查询安排结果,如对安排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化州市入学安排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主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入学安排工作。 (二)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入学安排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抓落实。 学生经安排入学后原则上不能在本辖区内转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直接向市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各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局基础教育股按安排名单和各中心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的资料及随机派位结果办理新生建档手续。凡擅自安排学生入学就读的,校长要负责安排已入学学生回原安排学校就读,并且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介入入学安排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入学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通力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其职责共同做好学校入学安排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学安排的具体实施,做好方案的宣传与解释、入学安排计划的制定、入学报名、资料审核、随机派位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学生户籍情况审核;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学生家庭房产情况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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