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7月12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实操)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2020年7月1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提交上述资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村(社区)、“两新”党组织书记(只限行政村级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下同)报名,须征得个人所在镇(街道)党委同意,并经镇(街道)党委开具报考同意证明方可在网上报名。
9.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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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0年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xls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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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