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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交警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新闻媒体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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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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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6月28日下午,我市交警部门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新闻媒体通气会。交警支队领导出席了见面会,市电视台、电台、报社、主流网站等11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通气会。

会上,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王珠球介绍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部署情况,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全市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地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加强劝导提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联合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配好“一盔一带”,做好安全保障

5、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6、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及时通知辖区内治安、城管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部门,督促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这些部门的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炒作。

7、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8、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

(三)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9、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深入分析研判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先行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要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11、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12、加强执法效果评估。要加强效果评测,充分应用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通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全面采集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和安全防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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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交警部门一共开展了38场次关于“一盔一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其中在电白区举行了茂名市“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受到了广大群众好评,掀起了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的热潮。

介绍结束后,交警支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各媒体记者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大家对如何做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活跃。

最后,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叶远强对媒体记者就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提出宝贵而中肯的意见表示感谢。相信在媒体朋友们的鼎力相助下,我市交警部门的各项工作会做得更加好,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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