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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官微
抗击疫情 严打走私
案例: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与陈某某等人为从越南走私冻牛杂入境销售,联系曾某等人组织搬运工装卸货、司机运输冻牛杂及相关人员望风、护航,王某某多次驾驶小车搭载周某某到雷州、湛江赤坎等地实施走私活动。其中曾某组织梁某某等4人驾驶货车由雷州市运输走私的牛杂冻品到化州市,吕某某等4人跟车护送,余某某等13人驾乘小轿车护送货车及望风,余某负责招募、组织潘某某等人负责在雷州纪家码头装卸货;曹某负责校点货车运输冻品数量。余某某(在逃)在化州市接收走私的牛杂冻品,组织人员更换包装后转移;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化州市中转处校点走私货物数量。
2022年3月10日,徐闻海关、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陈某某、曾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在化州市某村扣押涉案的牛舌、牛肚、牛筋、牛黄喉共计36781千克。经鉴定,扣押的冻品(牛杂)标注产地为巴西、印度,且从越南偷运进境,不符合进境肉类检验检疫要求的情形。
检察官释法: 目前,新冠病毒还在不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严峻的态势。海关总署及农业农村部对禁止进口有关疫区食品作出了明确规定。从疫区进口的冷冻食品,因未经防疫部门检查、消毒,容易将病毒传入境内,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对疫情防控政策和海关管理有关规定置若罔闻,从疫区非法走私进口各类货物、物品,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给人们群众生命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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