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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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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选择权、尝试权与犯错误权
每当我谈到给儿童自由的时候,总会遭遇质疑。质疑者一般都把自由理解为“放任自流”或“无法无天”。它显示了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尚处于一个幼稚的阶段。
给孩子自由,不是对孩子放任不管,而是意味着你需要给孩子“三权”:选择权、尝试权、犯错误权。怕孩子犯错误,凡事都要孩子按自己的想法来做,孩子一旦失败就大加指责,这样的家长,就是强权家长,他们对孩子“关心和付出”越多,对其自由意志的剥夺就越多。
自由和尊重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全社会都在谈“尊重孩子”,却在“自由”的观念上出现盲区,尊重也就变成了空话。哲学家弗洛姆说:“如果没有尊重,爱就很容易堕落为统治和占有。”一个被管制太多的孩子,他失去了探索和认识世界的机会,也就失去了自我认识和调整的信心。
一个人,首先是个自由的人,才可能成为一个自觉的人。自由的同义词不是放纵,而是选择力和判断力。那些真正幸福快乐的孩子,是那些真正获得了自由的孩子,他们更清楚行为的界限在什么地方。而一个无法无天的孩子,其行为只是放纵,而非自由。放纵是压抑的后果,是选择功能的失效。这样的孩子内心软弱无力,因为他丧失了对自己的掌控力。
能否给孩子自由,是成人能否有分寸地表达关爱、有质量地去教育孩子的一块试金石。成人只有首先解放自己的心态,理解了自由意志在教育中具有何等价值,才能把“自由”这个无价之宝送给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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