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交警召开隐患车辆及重点驾驶人专项整治工作暨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工作媒体通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交警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交警支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通报了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隐患车辆及重点驾驶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解读了公安部“放管服”12项便利措施。
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
目前,我市实施情况如何呢?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其余4项便民措施将在2022年全面推行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 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面整治力度,对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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