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生活小区的空中“飞线”、废旧信箱等杂物实行限期自行清理。
7月21日,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茂名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清理生活小区废旧信箱等杂物的通告》。
帮大家划重点啦!
清理范围
建成区内所有生活小区
清理内容
(一)老旧、破损的信箱。
(二)占用、堵塞楼道的废旧车辆、旧家具电器等杂物。
(三)小区内堵塞消防通道或占用公共场地的旧家具电器等杂物。
(四)住户电表后的空中“飞线”,楼道内乱拉的电动车充电线。
清理要求
(一)请各小区的业主(住户)在7月30日前自行处理属清理范围的自有物,逾期不清理视为自动放弃物权。
(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理和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与业主(住户)沟通协调,督促业主(住户)自行清理;逾期仍未清理的,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清理,对不听劝告阻拦清理的,及时报告所属街道办,由所属街道办联合住建、公安、城管、消防、邮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及清理。
(三)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逾期将由所属街道办联合公安、城管、消防、邮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及清理。
(四)废旧信箱清理后如需重新安装信箱,经街道、社区按整齐美观原则统一规划后,由用户或企业在指定位置安装。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7月21日起施行
茂名各位街坊赶紧行动起来吧!
来源: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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