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受害的群众比比皆是。无论是“ e租宝”、“金道堂”还是“昆明泛亚”,诈骗手法一再翻新,从线下实体店经营,发展为线上P2P网络平台投资。但花样不论怎么翻新,依旧是换汤不换药。其本质都是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公开向社会宣传,并承诺还本付息,给予高额回报。那么,什么情况下就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它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换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茂名警方提醒您: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只有高收益,没有高风险,遇到这样的投资诱惑,您可要小心了。
来源:化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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