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白交警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2018年7月7日晚21 时 51分许,许某昌(男,65岁)驾摩托车从家门口行驶至G325国道岭门镇马踏路口路段时,被一辆小车碰撞后倒地受伤,肇事小车随即逃离现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案后,电白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侦查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该起逃逸案件展开综合研判分析,随后兵分三路,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一组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提取车辆碰撞遗留的散落物;一组进行现场的调查走访;一组调取事故现场周边路段视频监控录像,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经过近10日的侦查,通过痕迹对比,排查走访,轨迹分析,最终确定一辆号牌为粤 KW***6的白色大众宝来小轿车就是肇事车辆。
7月16日,民警依法传唤肇事车主陈某民,在多方证据下,陈某民最终供述了其小车于7月7日借给朋友陈某葵驾驶,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现藏匿于其家旧房屋处。办案民警扣查到涉案小车后,随即展开对嫌疑人陈某葵抓捕工作,但陈某葵己潜逃多日,为让肇事驾驶人尽快归案,民警对肇事车主和逃逸驾驶人及其家属展开强大的思想攻坚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在法律、法规的震慑下,肇事逃逸驾驶人陈某葵迫于强大的压力,于7月18日到侦查中队投案。
经审讯,陈某葵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7·7”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陈某葵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陈某的将是公平的法律制裁。
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还违反法律。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一跑了之。否则,只会加重事故损害结果,增加罪责,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电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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