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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两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在同一人身上,危险系数剧增。
2018年10月23日晚,茂名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油城六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茂名临电C3***电动车沿油城六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轨迹异常,有酒驾嫌疑。将车拦截下来后检查发现,驾驶人吕某某尚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同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吕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吕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被处罚金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无证驾驶,看则是小事,实则危害极大,无证驾驶的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缺乏相关驾驶经验和技术,若上道路行驶,遇到突发事件难以自控,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给其他人生命造成威胁。
酒后驾驶的危害: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和运动器官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此外,饮酒可使视力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让文明与您同在,让安全与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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