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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大排“一刀切”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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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茂名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茂名市区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科: 根据贵局公开征求《关于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茂名市区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意见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意见反映如下:

一、《通告》于法理不合。《通告》起草说明中提出两点依据:一是125CC以上摩托车数量占全市摩托车总数5.33%;


二、是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大排量摩托非法飙车、飞车抢夺等违法行为影响市民安全,而且大排量摩托还存在车速快、产生噪音以及是重大交通事故诱因等罪状。个人认为这两点不足以支撑《通告》的起草和实施。 (一)125CC以上摩托数量占全市摩托总数较少,相对来说,也是最好管控的(公安部门能够统计到数据,说明这一部分车辆都是合法上牌上路的,事实也是如此,而真正用于飙车、抢夺的都是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车辆),对一个本应该通过依法依规去管理的群体,如今却使用一种近乎“放弃”的一刀切管理手段,实际上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消费选择权和合法财产权益(依法依规缴纳购置税、保险、车船税上牌的车辆无法上路行驶,工作生活都受到影响) (二)摩托车和菜刀都只是一个体现人类社会文明的工具,摩托排量的大小和菜刀的种类是相同意义,犯罪分子使用什么工具去作案,起到关键性因素的是人,而不是工具。换言之,犯罪分子可以使用小排量摩托作案,也可以无视《通告》禁令闯入市区作案,真正想要犯罪的人,他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其次,正规的大排量摩托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生产出来的,排放、噪音等技术规格都符合国家法规,个别人员进行非法改装的,同样不能代表茂名地区全部的大排量摩托驾驶员,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应把工具妖魔化,把使用者妖魔化。 二、《通告》于情理不合。大排量摩托是近年来社会兴起的一种消费倾向,消费者以中高收入人群为主,大部分车主都是有正当职业,教育良好,遵纪守法的公民,行业涉及有机关单位公务员、教师、医生、警察、商人等,并不会因为驾驶了大排量摩托而去从事非法飙车、抢夺等违法行为。而《通告》的起草说明所表现出来的逻辑思维就是简单粗暴地把驾驶大排量摩托人群与违法犯罪分子划了等号,除了个别犯罪分子利用大排量摩托进行犯罪(这个数据还请公安部门认真核实统计,是否真的占大多数?),绝大部分车主都是拥护党,热爱国家,热爱家乡茂名的良好市民,而且他们大多数热心公益,支持公益(如作为后勤车队参加全市性的大型活动;作为车队组织去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对外展现的都是正能量。而《通告》所带来的伤害,我们在情理上无法接受。我们选择大排量摩托,正是我们党全面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日益富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一种体现,也是人民群众一种单纯的美好的爱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规合理的生活需要(例如选择摩托出行、旅游等)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执法之间,公安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科学、辩证地去研究问题和谨慎作出决策。


三、一些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投入大量警力物力和设施设备,做了大量工作,提出很多有力且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划出摩托车专用道、规范电动摩托出行、开展“每日一设卡”等等,打掉了曾经全国闻名的“飞车党”, 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和歪风邪气得到有效的遏制,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极大改善。对此,作为摩托车爱好者,我们是坚持支持也是举手称赞的,因为这些“飞车党”或驾驶无牌无证摩托上路的人员,已经严重影响了摩托车爱好者的声誉和形象,导致社会对凡是驾驶摩托车,特别是大排量摩托车驾驶员带有偏见,甚至妖魔化。我们是反对在市区实行禁止大排量摩托行驶的,但是如果市委、市政府决心要实施,那么也请从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和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应闭门造车,同时也应对《通告》作相应修改。 (一)应该制定一个禁行时间段,如果24小时全天候实施禁行,将会影响市民出行,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二)禁行区域应该考虑“出口”问题,因为大部分大排量驾驶员都是居住在河东片区,车辆在禁行区域内,因此,应该划出一个出城道路,允许车辆往城外走(大部分大排量摩托车驾驶员主要是驾驶摩托车外出旅游),同时,要考虑摩托车办理年审的需求,在城外设置摩托车年审服务站,不然,群众真是“无路可走”。


最后,还请贵局参考一下国内一些原来禁摩但现在开始解禁的城市做法,拿出一个既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能有效打击涉摩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切勿推选一刀切管理,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引导全市人民守法出行,让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能有路可走。相信在政府部门、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滨海城市—“好心茂名”能够建设得更加美好! 一班热爱摩托的守法市民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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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茂名,就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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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凄凉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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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整顿,先管理,个人觉得一刀切有点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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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能一竹竿打落一船人,这个应该从长计议,应该通过媒体、报纸、短信、问卷等一切线上线下方式去探讨、采纳群众心声,召开群众商讨会以及进行社会大范围的调查走访,综合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段人们的看法和意见,总结利弊和权衡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再做出决定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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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6 0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居然找不到言辞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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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区内应该禁止1.0以上汽车行驶,(理由就是又不是让开快车用那么大排量干什么)。1.0以上小车应在市区范围外定点停放,1.0以小车和新能源汽车可以进市区。多数塞路和环保问题包括交通事故都都是汽车的问题,如果茂名敢这样做市区人民谢谢你。你再禁125以上摩托我相信大家都会举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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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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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0 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无能,只能快刀斩乱麻一刀切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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