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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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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9 1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茂名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提醒市民要做到以下五点: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好信息登记、加强交通卫生检疫、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特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在我省一级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将对群众活动予以管制。全市集市、花市、集会、展会、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好做全面清洁消毒;提倡不搞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如年例等。

三、自觉做好信息登记。自今日起湖北省抵(返)茂的人员,请在所住村(居)委会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村(居)委会管理,早晚测量体温,做到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火车站等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以作进一步检查。

五、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茂名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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