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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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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圆满举办

      3月10日上午,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举办了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市未来三年的城乡居民大病项目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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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中国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将为我市600多万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经办服务。

      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从2014年启动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年以来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共14.83亿元,赔付金额13.94亿元,惠及近50万人次,有效解决我市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9年12月6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需额外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直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如何?】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自付9500元以上部分和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2.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的政策如下: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支付比例为9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支付比例为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发挥政企合作优势,服务社会民生项目”的利民工程,下阶段将联合财政、社保部门共同做好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确保大病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可控,资金用到实处,群众获得实惠。

      中国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表示,将继续发挥公司网络、机构、网点、人才、技术、专业等各方面的优势,全力参与政府这一重要民生工程,为参保人提供便捷周到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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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和承保商业保险公司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局

来源:茂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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