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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罗信(云茂)高速公路高州段征地“三抢”行为的公告
根据罗定至信宜(桂粤界)云茂高速公路高州段建设需要,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市政府拟征收荷花镇上俗村、上等村、石双村、平棉村、高丰村、茂山村、大村村、下俗村、薪水村、木塘村、潘龙村的部分土地。市政府已对罗信(云茂)高速公路高州段规划用地范围进行了航拍备案。为确保征地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法打击抢种、抢建、抢栽的“三抢”行为,特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地补偿以航拍现状并经实地丈量点算确定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航拍后凡在拟征地抢种、抢栽的农作物和抢建建(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所造成的拆迁、清理成本由其本人负责,并在征地补偿款中扣除。
二、本次征地过程中,荷花镇政府需分两段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对其责任路段“三抢”行为进行巡查,发现“三抢”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
三、“三抢”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云茂高速公路高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0668-6660218.
荷花镇人民政府:0668-6472010
特此公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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